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南京商标
发布时间:2021-05-21 作者:南京一元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南京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驳回后,商标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提出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商标驳回复审最好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去进行商标驳回复审的案件,因为商标代理机构专业、高效。推荐阅读: